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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1—4月我国规上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.5%
网经社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04日 08:48:49

(网经社讯)6月3日,工业和信息化发布2025年1—4月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。

网经社产业电商台(B2B.100EC.CN)了解到,1—4月份,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(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)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970亿元,同比增长1.5%;利润总额417.3亿元,同比下降10.8%;投入研发经费291.5亿元,同比增长4.8%,增速较一季度提高0.2个百分点。

分地区运行情况: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领先,西部地区收入增速放缓。1—4月份,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351亿元,同比增长3.5%,高于全国增速2个百分点,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9.6%。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36.1亿元,同比下降29.3%。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71.5亿元,同比增长2.1%。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.5亿元,同比下降27.5%。

京津冀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势。1—4月份,京津冀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026亿元,同比增长8.8%,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33.9%。长三角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900亿元,同比下降1.5%,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31.8%

超三成地区互联网业务增速实现正增长。1—4月份,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(增长10.3%)、广东(增长7.8%)、上海(下降8.1%)、浙江(增长8%)和贵州(增长4.9%)共完成业务收入5015亿元,同比增长5.2%,占全国(扣除跨地区企业)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4%。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(区、市)有11个,其中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北京增速超10%,湖北、西藏、甘肃、海南降幅超4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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